2006年11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开车送老乡 自己进班房
叶春联

  近日,李某因无证驾驶被平阳警方行政拘留5天,并处罚款1220元。
  李某与老乡韩某同在平阳县水头镇务工,是好朋友。11月20日上午,韩某要回贵州老家,李某就从邻居处借来一辆客运三轮摩托车,将老乡送往水头客运中心。他在返回途中被巡逻民警查获。经查,李某属于无证驾驶。